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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家餐馆老板摊上事!

余姚日报
2024-09-06

近日
宁波一家餐馆
违规销售河豚鱼干被查
经相关机构检测
查获的商品中河豚毒素含量
高达67.4μg/kg
致毒风险巨大


“老板,你这个鱼干看着不对啊,是河豚鱼吧?”

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塘岛乡进行餐饮店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餐馆的点菜柜中赫然摆放着一盘形状颇为奇怪的鱼干:鱼皮完好有暗纹,吻短,钝圆,眼部位置突出,尾鳍宽大。执法人员敏锐察觉到该鱼干制品可能为河豚鱼干,当即向餐馆经营者张某了解情况,张某承认自己售卖的确为河豚鱼干。

“有几个客人说想吃河豚,我想着这也是个揽客的机会,听说河豚只有新鲜的才有毒,这鱼干又腌又晒的,我以为毒早就没了!”为了满足个别客人的猎奇心理,张某就从小贩手中购入了一批河豚鱼干,截至案发尚未售出。

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鱼干进行扣押,并先后送往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和宁波海关技术中心作进一步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这批鱼干均由黄鳍多纪鲀制成,并不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有条件开放养殖的河豚鱼种类范围内,可能在野外捕获,样品中测出河豚毒素含量高达67.4μg/kg,对人体危害极大。

张某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本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知识多一点

据此前报道,中国渔业协会河豚分会副秘书长王常玉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6年9月5日农业部下发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中第十一条明确指出“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也就是说,“目前在国内一切形式的野生河豚鱼都是禁止销售的”,野生河豚鱼干的销售自然也是违法的。

王常玉介绍,食用野生河豚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不同品种的河豚毒性大小和带毒的部位都不一样,有的鱼肉带毒,有的鱼皮带毒”。而我国沿海的野生河豚有40多种,自然捕捞上来的品种往往多种多样,无法一一确定毒性大小和带毒的部位。加上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野生河豚都是违法的,更不能保证河豚的处理过程是否合规,安全是否达标。

此外,“河豚鱼干”这种形式即使是在国际上也是不允许销售的。王常玉说,河豚被做成鱼干后,其品种特征会变得无法辨认,即使是专家有时也不好分辨是哪种河豚,更无从谈起通过肉眼对鱼干毒性的鉴别。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河豚产品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商家,合法的河豚产品在包装上会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有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

其中,野生河豚、养殖的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养殖河豚整鱼目前都是禁止销售的,消费者应避免购买。



来源:平安鼎、浙江法治报、北京青年报

编辑、一审:魏士丁 二审:杨月云 刘文治
三审:陈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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